大亞灣開發區2023年第三季度社保熱點問題政策解讀及辦理流程
一、養老保險方面
問題1:我今年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繳費也已經滿足十五年了,應該怎么辦理退休?
政策解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國務院關于安置老弱病殘干部的暫行辦法》《國務院關于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國發〔1978〕104號)以及《關于貫徹國務院完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決定的通知》(粵府〔2006〕96號)等相關規定,申領基本養老金必須同時符合以下年齡條件和繳費條件:
正常退休年齡:男年滿60周歲,女干部(管理技術崗位)年滿55周歲,女工人(生產操作崗位)年滿50周歲。其中未曾以職工身份參加養老保險的女性參保人需年滿55周歲。
提前退休年齡:(1)特殊工種提前退休:從事有毒有害工種滿8年,井下、高低溫工種滿9年,高空、特別繁重體力勞動工種滿10年,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 (2)因病或非因工致殘提前退休:經所在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鑒定,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男年滿50周歲,女年滿45周歲。
繳費年限條件(含視同繳費年限):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15年的,可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辦理流程:參保單位或個人帶齊有效身份證件和參保人社會保障卡,有檔案的提供檔案原件到大亞灣開發區政務服務中心社保窗口填寫《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申報表》《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參保人歷史信息審核申報表》申領企業職工養老待遇。
問題2:我之前參加了企業職工養老保險,還有十年才到達退休年齡,現在變成了外國國籍,那我之前繳納的養老保險可以退嗎?怎么退?
政策解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關于貫徹國務院完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決定的通知》(粵府〔2006〕96號)以及《關于印發<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經辦規程>的通知》(粵人社規〔2019〕27號)等相關規定,曾以中國公民身份參保,在達到領取基本養老金條件前喪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可以申請終止基本養老保險關系,退回個人賬戶儲存額。
辦理流程:
1.先到稅務部門辦理停保手續;
2.發現本人征收信息不準確的,必須先到所屬稅務部門辦理信息修改更正后才能申報退回個人賬戶儲蓄額業務;
3.參保單位或個人帶齊有效身份證件和參保人社會保障卡(參保人未提供社會保障卡的,需核查其他有效身份證件和本人在指定銀行開設的個人結算賬戶存折賬號頁或借記卡),放棄國籍的有關材料或經公證的已取得他國國籍的中文譯本到大亞灣開發區政務服務中心社保窗口填寫《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申報表》《終止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申請書》。
問題3:我爺爺是惠州市的企業職工退休人員,但是上個月生病去世了,他的養老金應該怎么處理?
政策解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廣東省社會養老保險條例》以及《關于印發<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經辦規程>的通知》(粵人社規〔2019〕27號)等相關規定,參保人因死亡需停發養老金的,參保單位、參保人家屬應及時申報停發養老金。
辦理流程:參保人家屬或參保單位帶齊與參保人關系等相關材料到大亞灣開發區政務服務中心社保窗口填寫《停發企業職工基本養老金申請書》。
二、失業保險方面
問題4:我是外省戶口的,現在失業了可以申請一次性領取失業金嗎?怎么領取?
政策解讀:根據《廣東省失業保險條例》《關于印發<廣東省失業保險基金省級統籌經辦規程>的通知》(粵人社規〔2022〕18號)等有關規定,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已繳納失業保險費累計滿一年,或者不滿一年但本人有失業保險金領取期限的,非因本人意愿離職,符合以上領取條件但不具備本省戶籍的失業人員(包括臺灣,香港,澳門居民,要求不在參保地按月享受失業保險待遇且不轉移失業保險關系的)可申請外省戶籍人員一次性失業保險申領業務。
辦理流程:
1.由單位到稅務部門辦理社會保險停保業務;
2.符合申請條件的失業人員,辦理失業登記后,線上可通過微信小程序搜索粵省事,點擊社保-失業-非本省戶籍一次性失業保險金申領,填寫對應的個人信息之后提交到后臺審核即可,線下本人可到大亞灣開發區政務服務中心社保窗口提交身份證、戶口本、填寫《失業保險待遇申請表》以及其他相關資料。
問題5:我現在領著失業金,但是又想找新公司工作,可以邊領失業金邊工作嗎?
政策解讀:根據《廣東省失業保險條例》《關于印發<廣東省失業保險基金省級統籌經辦規程>的通知》(粵人社規〔2022〕18號)等有關規定,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領取失業保險金、同時停止享受其他失業保險待遇:(一)重新就業;(二)應征服兵役;(三)移居境外;(四)按月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五)無正當理由,累計三次拒不接受當地人民政府指定部門或者機構介紹的適當工作或者提供的培訓的。
辦理流程:線上可通過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上服務平臺-失業保險服務-失業保險金終止進行申報,線下可本人帶身份證件到大亞灣開發區政務服務中心社保窗口申請停發。
問題6:我現在領取著失業金,還沒有領完,但是我準備從事個體經營,那我沒領完的失業金應該怎么處理?
政策解讀:根據《廣東省失業保險條例》《關于印發<廣東省失業保險基金省級統籌經辦規程>的通知》(粵人社規〔2022〕18號)等有關規定:失業人員在失業保險金領取期限未滿前開辦企業、民辦非企業單位或者從事個體經營的,可向原失業保險金領取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一次性申領已經核定而尚未領取期限的失業保險金。
辦理流程:線上可通過微信小程序搜索粵省事,點擊社保-失業-失業人員自主創業后一次性失業保險金申領進行申請,線下可本人攜帶社會保障卡或有效身份證件、營業執照或登記證書、納稅證明等相關資料到大亞灣開發區政務服務中心社保窗口進行申請。
問題7:我申請了失業金,核發的期限是可以領取到明年12月份,但是現在快臨產了,請問如果我生育的話有沒有什么可以領取的補貼?
政策解讀:根據《廣東省失業保險條例》《關于印發<廣東省失業保險基金省級統籌經辦規程>的通知》(粵人社規〔2022〕18號)等有關規定,女性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生育的,可向失業保險金領取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一次性加發失業保險金。
辦理流程:線上可通過微信小程序搜索粵省事,點擊社保-失業-失業金待遇—失業人員生育一次性加發一次性失業保險金上傳相關的資料(身份證、銀行卡、嬰兒出生證明或其他生育情況材料)進行申請,線下可提供身份證、社會保障卡、生育證明材料原件(出生醫學證明、居民戶口簿、出院小結、醫院診斷書、死亡證明等材料之一)到大亞灣開發區政務服務中心社保窗口進行辦理。
問題8:我在領取失業金期間重新就業,并且已經重新就業參保半年多了,請問有什么補貼可以領取嗎?
政策解讀:根據《廣東省失業保險條例》《關于印發<廣東省失業保險基金省級統籌經辦規程>的通知》(粵人社規〔2022〕18號)等有關規定,失業人員在失業保險金領取期限未滿前重新就業,就業后與同一用人單位簽訂一年以上勞動合同并參加失業保險滿三個月的,可向原失業保險金領取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一次性申領已經核定而尚未領取期限一半的失業保險金。
辦理流程:可通過微信小程序搜索粵省事,點擊社保-失業-失業金待遇—失業人員穩定就業后一次性失業保險金上傳相關業務資料進行申領,線下提供身份證、社會保障卡、重新就業后參加失業保險證明、相關勞動合同、失業人員重新就業后跨統籌區參加失業保險的,應提供在統籌區外參保情況材料到大亞灣開發區政務服務中心社保窗口進行申請。
問題9:我現在領著失業金,沒有工作,公司已經不會再幫我購買醫療保險,如果我生病住院的話,沒有醫療保險怎么辦?
政策解讀:根據《廣東省失業保險條例》《關于印發<廣東省失業保險基金省級統籌經辦規程>的通知》(粵人社規〔2022〕18號)等有關規定,失業保險基金為領取定期失業金的失業人員在本省失業保險金領取地參加職工醫療保險。
辦理流程:領取定期失業金人員應當繳納的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不含生育保險,下同)由失業保險金領取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在失業保險基金中支付,個人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無需本人申請,個人選擇參加補充醫療保險的,經本人同意并授權,個人應繳費部分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按月從其失業保險金中代扣代繳,并告知相關失業人員。
三、社會保險關系方面
問題10:我繳納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名字和身份證名字不一致怎么辦?
政策解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等法律法規,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依據參保人身份證信息為其建立個人賬戶,記錄參保人員養老保險權益。原則上參保人繳納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的姓名與身份證姓名一致。
辦理流程:若參保人員身份證信息需變更,可攜帶身份變更相關證明材料前往大亞灣區政務服務中心社保窗口進行變更,確保繳納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的姓名與身份證姓名一致。
問題11:我是惠州市本地戶口,如何申請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
政策解讀:根據《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廣東省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實施辦法>的通知》(粵府〔2019〕105號)等相關文件規定,年滿16周歲(不含在校學生)、具有本省戶籍、非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及不屬于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覆蓋范圍的城鄉居民,可在戶籍地自愿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
辦理流程:線上可通過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上服務平臺、粵省事小程序,上傳有效身份證件、戶口簿首頁和本人頁,填寫《惠州市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登記表》登記參保,線下可由本人攜帶有效身份證件和戶口簿向戶籍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申請,并填寫《惠州市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登記表》登記參保。
問題12:我的醫保個賬實際余額與查詢不符怎么辦?
政策解讀:根據《惠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惠州市社會基本醫療保險辦法>的通知》(惠府〔2021〕1號)等相關文件規定,用人單位選擇給在職職工參加統賬結合職工醫保(需繳納單位部分和個人部分),醫保個賬由參保職工個人繳費部分和存款利息構成,不再依據不同年齡段從單位繳納部分的醫保費中劃入。退休后達到醫療免繳的人員,每人每月按定額劃入,月劃入額度為上上年度我市基本養老金月平均金額的2.8%(基本養老金月平均金額為企業養老保險和機關養老保險月人均養老金的簡單算術平均數),目前標準為每人每月136元。另外,當月的醫保個賬于次月月底劃撥至社保卡。
辦理流程:若參保人對醫保個賬余額有異議,可前往實體社保卡發卡銀行網點,打印醫保個人賬戶流水賬單和余額進行核對,或者手機下載實體社保卡發卡銀行的官方APP,登錄后按銀行APP操作指引查詢個賬流水賬單和余額;其次,也可以打開手機微信“粵醫保”小程序,點擊小程序首頁的“個人賬戶”,查看余額和每月醫保個賬劃撥明細記錄。通過以上途徑認為還存在異議的,可以聯系參保地醫保經辦部門(大亞灣開發區參保人聯系大亞灣社保分局)進行人工核查和處理。
問題13:如何才能享受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退休人員待遇?
政策解讀:根據《關于印發廣東省基本醫療保險關系省內轉移接續暫行辦法的通知》(粵醫保規〔2022〕6號)等相關文件規定,職工醫保參保人員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繳費年限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退休后不再繳納職工醫保費,按照規定享受職工醫保待遇:(一)參加職工醫保的累計繳費年限符合退休后待遇享受地規定的職工醫保累計繳費年限要求(惠州市2023年到達法定退休年齡的參保人,累計繳費年限需滿21年);(二)在退休后待遇享受地參加職工醫保實際繳費年限累計滿10年(即在惠州市本地繳納的職工醫保實際繳費需滿10年)。
辦理流程:參保人達到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退休人員待遇條件后,醫保業務系統將自動生成免繳人員名單,并發送數據至稅務部門進行職工醫保停保。參保人也可攜帶身份證件前往大亞灣開發區政務服務中心社保窗口確認,并前往稅務部門窗口辦理職工醫保停保業務。
問題14:參保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其職工醫保繳費年限不符合退休人員待遇繳費年限要求的,怎么確定醫保待遇享受地進行繼續繳費?
政策解讀:根據《關于印發廣東省基本醫療保險關系省內轉移接續暫行辦法的通知》(粵醫保規〔2022〕6號)等相關文件規定,職工醫保參保人員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不符合退休人員待遇繳費年限要求的,按照以下規定確定醫保待遇享受地繼續繳費:(一)參保人可選擇在職工醫保最后參保地繳費至規定年限后,在最后參保地享受職工醫保待遇;(二)參保人不選擇在最后參保地繳費的,可選擇在參保人實際繳費年限最長的其他曾參保地或有職工醫保參保繳費記錄的戶籍所在地繳費至規定年限后,在該地享受職工醫保待遇。
辦理流程:線上可通過微信“粵醫保”小程序,查看職工醫保繳費記錄,確定醫保待遇享受地,線下可攜帶身份證件前往大亞灣開發區政務服務中心社保窗口查詢確定醫保待遇享受地。
問題15:參保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其職工醫保繳費年限不符合退休人員待遇繳費年限要求的,如何辦理繼續繳費?
政策解讀:根據《關于印發廣東省基本醫療保險關系省內轉移接續暫行辦法的通知》(粵醫保規〔2022〕6號)等相關文件規定,參保人員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其職工醫保繳費年限不符合規定的,在確定退休后待遇享受地后,可按規定選擇按月或一次性繳費至規定年限。
選擇按月繳費的人員,以退休后待遇享受地上上年度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人員月平均工資(以各市城鎮非私營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和城鎮私營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加權計算,下同)為繳費基數,按退休后待遇享受地職工醫保用人單位費率繳納至規定的繳費年限。按月繳費的人員,其按月繳費期間,享受在職人員醫療保障待遇,不計發個人賬戶。繳滿規定年限后,享受退休人員醫療保障待遇。按月繳費期間,可申請一次性繳費。
選擇一次性繳費的人員,以辦理一次性繳費時退休后待遇享受地上上年度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人員月平均工資為繳費基數,按退休后待遇享受地職工醫保用人單位費率繳納至規定的繳費年限。一次性繳費的人員,繳費達規定年限后,享受退休人員醫療保障待遇。
辦理流程:參保人攜帶有效身份證件和基本養老金核定表,前往大亞灣開發區政務服務中心社保窗口填寫《惠州市退休人員醫療保險待遇確認表》,確認繳費方式后,再攜帶待遇確認表或一次性繳費托收單前往稅務部門窗口辦理扣費。
問題16:我在公司上班幾年了,一直保持著勞動關系,但有段時間公司沒有給我繳納社保,怎么辦?
政策解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規定,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若在用人單位就業,勞動關系存續期間,用人單位存在應參未參(未繳納社保費)的情況,可由用人單位主動向參保所在地社保經辦部門(大亞灣開發區聯系大亞灣社保分局)申請辦理補繳社保業務,若用人單位不愿配合主動申請辦理補繳業務,參保人可向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大亞灣開發區參保人聯系大亞灣開發區管委會社會事務管理局)投訴舉報反映,由行政部門責令整改。
辦理流程:用人單位主動申請辦理補繳社保業務的,需提交申請人補繳期間歷年銀行代發工資流水、裝訂成冊的原始工資發放明細表等認定存在事實勞動關系的資料,前往大亞灣開發區政務服務中心社保窗口申請辦理,業務受理審核后,由大亞灣社保分局核定補繳信息,出具補繳托收單,再攜帶補繳托收單前往稅務部門窗口辦理扣費。用人單位不愿主動申請辦理補繳,協商不一致的,參保人可徑向大亞灣開發區管委會社會事務管理局投訴舉報反映。
問題17:我最近換了公司上班,但是換公司期間有幾個月未在公司就業上班,沒有繳納社保,可以按靈活就業自己補繳那幾個月的社保嗎?
政策解讀:一是關于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方面,根據《關于印發<廣東省靈活就業人員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辦法>的通知》(粵人社規〔2021〕5號)文件規定,靈活就業人員不得補繳靈活就業期間未繳費的年限,故未就業期間未繳納社保的,不能辦理養老保險補繳;二是關于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方面,根據《惠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惠州市社會基本醫療保險辦法>的通知》(惠府〔2021〕1號)文件規定,參保人連續欠繳醫保費未超過3個月(含3個月)的可以補繳,故醫保斷繳若未超過3個月(含3個月),可以個人申請辦理補繳,若超過3個月,則不可以申請補繳。
辦理流程:參保人醫保斷繳未超過3個月(含3個月)的申請醫療保險補繳,需攜帶身份證件到大亞灣開發區政務服務中心社保窗口,填寫申請表后,由大亞灣社保分局核定補繳信息,出具補繳托收單,再攜帶補繳托收單前往稅務部門窗口辦理扣費。
四、醫療生育保險方面
問題18:居民醫保普通門診選點是怎么規定的?
政策解讀:根據《惠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惠州市社會基本醫療保險辦法>的通知》(惠府〔2021〕1號)有關規定,參保居民應在本市行政區域內就近選擇一家鄉鎮衛生院(含所轄行政村衛生站)或街道辦事處社區衛生服務中心(以下統稱基層衛生服務機構),其中未成年人可選擇一家兒童醫院作為門診定點機構。
辦理流程:參保人應在每年的12月31日前,選定下一年度的門診定點機構,可通過以下三個途徑辦理。一是由用人單位或個人到醫保經辦機構(含鎮街黨群服務中心)辦理;二是本人憑社會保障卡、醫保憑證或身份證件到選定的門診定點機構填寫《惠州市門診基本醫保登記表》辦理;三是通過“粵省事”“粵醫保”等微信小程序線上辦理。
需要注意的是參保人選定的門診定點機構,原則上1個年度內保持不變。
問題19:居民醫保普通門診報銷是怎么規定的?
政策解讀:根據《惠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惠州市社會基本醫療保險辦法>的通知》(惠府〔2021〕1號)有關規定,參保居民因病在門診定點機構發生門診政策內費用,醫保基金支付標準如下:每人每年的累計支付限額為800元(其中,診斷為各類精神疾病的患者不設年度最高支付限額);單次門診費用支付比例為75%,每次支付限額為70元;經門診定點機構轉診(含急診)到本市行政區域內其他定點醫療機構就診及門診定點機構為兒童醫院的門診費用,支付比例為60%,每次支付限額為60元。慢性病患者門診發生的長處方醫藥費用不設單次限額,但不得超過年度限額的50%。參保人原則上應在選定的門診定點機構就醫,因病情(不含急診)需要到本市行政區域內其他定點機構就醫的,門診定點機構應按規定辦理轉診手續,醫療費用報銷按本辦法規定執行。
辦理流程:在選定的醫院門診醫療終結后,個人只需用個人賬戶余額或現金支付個人支付部分;屬于醫保基金支付的部分,由醫保經辦機構與定點醫療機構直接結算。參保人憑社會保障卡或醫保憑證就醫或購藥。在未辦理社保卡或醫保憑證前就醫或購藥的,參保人須出示本人身份證件或戶口簿原件。
參保人經本人選定的門診定點機構轉診(含急診)到本市行政區域內其他定點醫療機構門診就診的,醫療費用先由個人墊付,參保人應在就診之日起60日內憑醫保憑證或有效身份證件或社會保障卡、醫院收費有效票據、門急診費用清單、處方等資料到本人選定的門診定點機構辦理報銷手續。經門診定點機構轉診的參保人,在規定時間內只能報銷當次的門診醫療費用。
問題20:目前我市參保人,可辦理長期異地就醫的人員有哪幾種類型?
政策解讀:根據《惠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惠州市社會基本醫療保險辦法>的通知》(惠府〔2021〕1號)有關規定,異地安置退休人員、異地長期居住人員、常駐異地工作人員可辦理長期異地就醫。
辦理方式:
(一)打開“粵醫保”微信小程序,在主頁點擊異地就醫,填寫相關信息并提交,完成備案。
(二)打開“粵省事”微信小程序,在主頁點擊醫保-異地就醫-異地就醫備案登記,填寫相關信息并提交,完成備案。
(三)參保人可到參保地醫保經辦機構(含鎮街黨群服務中心)辦理備案手續。
問題21:我的生育津貼的是怎么算出來的?
政策解讀:根據《廣東省職工生育保險規定》(粵府令287號)有關規定,生育津貼按照職工生育或者施行計劃生育手術時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除以30再乘以規定的假期天數計發。(注: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按照本單位上一自然年度參保職工各月繳費工資之和,除以其各月參保職工數之和確定,本年度新參保的用人單位,生育津貼以該單位本年度參保職工月平均工資為基數計算。)
辦理流程:用人單位需提供《惠州市單位申領生育津貼申報表》(加蓋單位公章),單位的開戶銀行及賬號(加蓋單位公章)到大亞灣開發區政務服務中心社保窗口辦理。個人(參保人享受生育假期間,因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提前解散的)需提供《惠州市個人申領生育津貼申請表》、享受生育津貼職工的社會保障卡(原件)以及能說明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提前解散的材料,到醫保經辦機構辦理(溫馨提示:為準確核算津貼數額,請在職工休完產假后再申請生育津貼)。
問題22:是不是我的年度內自費累計達到1萬元以上就可以進入大病二次補償報銷了?
政策依據:根據《惠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惠州市社會基本醫療保險辦法>的通知》(惠府〔2021〕1號)有關規定,以下費用不符合進入大病二次補償報銷條件:(一)不符合轉診、轉院規定或自行到市外定點醫療機構就醫的(異地就讀的學生和本市行政區域外的急診住院除外);(二)辦理異地就醫后到異地就醫選定地區之外的醫療機構就醫(符合當地轉診、轉院規定到當地省級定點醫療機構就醫除外)的;(三)在本市就診不按“病種清單”規定轉診、轉院下調的10個百分點。因此,并非年度內自費累計達到1萬元以上就可進入大病二次補償報銷。
辦理流程:若是符合進入大病二次補償報銷條件,在醫院結算時與基本醫療保險報銷一同計算,進行一站式報銷結算,無需回到參保地醫保經辦機構進行手工零星報銷。
問題23:為什么我就醫發生的費用只有一部分才納入報銷?
政策解讀:由于醫保基金有限,暫不能覆蓋所有的醫療需求,為保障參保人員的基本醫療用藥需求,合理控制醫療費用支出,規范基本醫療保險用藥、診療等方面的管理,保證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健康運行,根據《惠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惠州市社會基本醫療保險辦法>的通知》(惠府〔2021〕1號)有關規定,醫保藥品和醫用耗材、診療項目和醫療服務設施范圍及支付標準按國家和省規定的目錄執行。
因此,醫療保障行政部門規定了基本醫療保險對藥品、診療項目和醫療服務設施的報銷范圍,俗稱“三大目錄”。參保人使用藥品、診療項目和醫療服務設施發生的費用,符合“三大目錄”政策范圍內的可按規定報銷。
問題24:有什么渠道可以查詢藥品目錄?
政策解讀:根據《廣東省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藥品目錄(2023年版)》,參保人可通過線上渠道查詢知悉藥品目錄。
查詢方式:
(一)搜索微信小程序“粵醫保”--進入首頁--激活醫保電子憑證(已激活的可跳過此步)--藥品目錄。
(二)下載國家醫保服務平臺APP--進入首頁--藥品分類與代碼。
問題25:我今年居民醫保已經交了,現在正在交明年的居民醫保費用,我是不是到明年才交,明年看病也一樣能報銷?
政策解讀:根據《惠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惠州市社會基本醫療保險辦法>的通知》(惠府〔2021〕1號)有關規定,居民醫保費按自然年度繳交。在一個年度內新參加居民醫保的,應一次性繳納當年醫保費。連續參保居民原則上應在每年的9月1日起至12月31日繳納下一年度的醫保費。
參保人在本年度內參保繳費的,從參保人開始繳納醫保費的次月起享受醫保待遇。參保居民在規定繳費時間內繳納下一年度醫保費的,從下一年度1月1日起享受醫保待遇。參保人在應繳費日期內未繳費的,自欠繳醫保費的次月起,停止享受醫保待遇。
五、工傷保險方面
問題26:我受工傷后,到市外的醫院治療可以報銷嗎?
政策解讀:根據《廣東省工傷保險基金省級統籌業務規程》(粵人社規〔2019〕22號)有關規定,工傷職工原則上應在參保地的工傷保險醫療、康復服務協議機構就醫,如需在參保地以外的醫療機構就醫,應辦理轉診轉院手續。由所在的工傷保險醫療、康復服務協議機構提出,并填寫《廣東省工傷保險參保職工轉診轉院申請表》,報參保地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同意后轉診轉院,參保工傷職工應當自批準之日起60日內完成轉診轉院手續。其中,認定工傷前已按醫療保險轉診要求辦理了轉院手續的,認定工傷后可視同已辦理工傷轉院;未經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同意,工傷職工自行轉入其他醫療機構治療所發生的費用,工傷保險基金不予支付。
辦理流程:參保職工發生工傷事故需要到地級以上市以外門診治療、康復及住院治療、康復的,由所在地二級及以上工傷保險醫療(康復)服務協議機構提出,并填寫《廣東省工傷保險參保職工轉診轉院申請表》,報參保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批準后轉診轉院,轉診轉院申請僅當次60日內有效。已按規定辦理轉院轉診手續的,治療結束出院時優先選擇在就診醫院聯網結算,無法聯網結算的,醫療費用先由參保單位或職工墊付,出院后回參保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零星報銷。
問題27:我出差時受工傷,在受傷地緊急就醫發生費用可以報銷嗎?
政策解讀:根據《廣東省工傷保險基金省級統籌業務規程》(粵人社規〔2019〕22號)有關規定,職工治療工傷應當在工傷保險醫療服務協議機構就醫,情況緊急時可以先到就近的醫療機構急救。職工在參保地以外發生工傷的,應優先選擇事故發生地工傷保險醫療服務協議機構治療,參保單位要及時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報告工傷職工的傷情及救治醫療機構情況,并待傷情穩定后轉回參保地工傷保險協議機構繼續治療。
辦理流程:醫療費用先由參保單位或職工墊付,出院后到參保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零星報銷(注意:發生工傷后,參保單位要及時到工傷認定部門進行工傷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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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139902100035號